临走未走
Tuesday, August 19th, 2008原来先想来一个感谢CCTV感谢MTV的开场白的,后来想想看实在太操蛋,那我就算了吧。干脆感谢黄达人,感谢程晓鲲好了。
广东人杰地灵让我四年不虚此行。德语进步全无至少混得广东话英文外加法文半饱。相信假以时日前途不可限量也。今日远走他乡,根本就没想过什么荣归故里。都他妈的太操蛋了。像我这种人见不爽狗见尤欺的人来说,荣早已置之度外了。反正这四年让我玩儿的很尽兴。该干嘛干嘛好了,反正一个人吃一顿那估计得明年再飞了,见了面告别的,当这四年有缘见了几次,没见了面告别的,别了有缘没缘过几年再说了,反正爷去了,吃饱了歇着没吃饱的再吃些反正场子我是不管了。该干吗干嘛该爱谁爱谁,我就这么简简单单浑浑噩噩凄惨谈不上地准备投身第三世界国家粮仓建设事业了。干什么都得干出点样子。丫的忒压抑着我这四年热血肝肠汗青竹泣。
那些觉得我这四年正事一件没干的同学们,反正爷来了广东一趟了。甭管你看着心烦还是眼外长疮,反正这几年就这么嚣张的活了,你还能拿我怎样。没那老子天下第一独步武林的架势,也没那胆子,也就敢在家里随便放放狠话了。心想着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人我估计惹不起,但是随便随手耍个手段混个盆钵满盈的能耐咱还是有的。那今后能吃着我的吃不着我的总之别指望了,免得心脏受不了了。我是打算扎根黑非从此无欲无求的人,这辈子爷早活腻了,想要的一个没有,不想要的总在身边绕来绕去,操蛋憋屈得很。
那句“边缘化”的词儿发明出来是形容谁来着,我咋觉得直接用来形容我挺合适的呢?不管是贬是褒我觉得这词儿爷受用,也就收了。这四年得出的结论,中国太复杂,世界太复杂,人生太苦短,寻短见也他妈的太痛了。后来发现时间所有的可能性还是有很多的。比如什么时候都能挂掉,比如什么钟点都能睡着,比如,我靠,哪儿来那么多比如,贫不贫?!
后来发现文字暴力比不了海勒,流畅比不上凯鲁亚克,抒情比不上村上,写法连网络写手也不如,才发现原来文字离我实在太远,而且距离估计就好比冥王星那么远最终还一个不小心被踢出太阳系。文艺?交流?还比不上睡大觉起来听绿洲随便哼两句呢。等到了德国估计还是得做翻译混口饭吃,估计象大学这样衣食无忧有点难度了,管它呢,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兴许还能碰上几个达官显贵然后勾引非洲酋长女儿成功之后积累政治人脉最后当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任总统了呢。问题是,竟然同时那么多人祝福我的勾引之路平步青云,爷这么不受待见?自从一个不小心成了Mr.没未来和Mr.不靠谱之后身价一直都那么黑的发紫。原来生活就像一张网那就是一句屁话,事实上生活和网没差别,只更大,更密,更让人无法脱身而已。
我晕我现在才发现原来随便用词的生活是这么舒适,我说怎么在路上这本书写的好像一个晚上写出来的一样。果然凯鲁亚克就算有着加拿大法语的口音,法语的词汇,加上和他妈的一起说的乡下话,但是还是不会妨碍他用英语写美文。于是佩服崇拜欣赏到五体投地无以复加却没有办法模仿分毫。他娘的再说下就变成这辈子我试图模仿的各位作家走秀时间了。于是导演说,这戏得喊停,但是我说不。我还有事情说。导演说你精神分裂啊,没事情的时候幻听幻写还不知道自己在什么时候涂的这些个烂字。后来才发现自己以前写的那么些个烂字简直一字千金一字难求,嗟乎从此无此笔力若干年后终于发现其实自己根本就不是一文青这辈子也无法投身文青一族的法眼之内。
码字这件事情的辛苦程度简直和起床差不多了,如果能选择的话起床之后我会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自杀了。至今想来想去觉得太痛最终还是没能实践。我靠,正打算写多点的时候发现清醒多了。就像隔着百叶窗我刚刚才看到世界真实的部分,一下子眼前连地狱和天堂的样子都冒出来了,干。
得,我还是等睡醒在瞎嚷嚷好了。
对了,等酒醒了我就戒烟。
夜里面色惨白
Tuesday, May 20th, 2008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只能不停地往前面的方向看去,每一次打开储物柜都会忍不住想要哭出来,那份悲伤,那么真切,那么深邃。为什么明明那么相爱还会彼此伤害?难道上帝总是会嫉妒那些幸福的人吗?慢慢打开贺卡的手摸着熟悉的字迹,突然大脑连思考的勇气也全部消失。好像有人突然关了灯,周围腾得变暗了。在我感觉自己快要坠倒的时候,我听到有一个声音对我说:
如果真的爱一个人,怎能不害怕和她分离,而我们必须接受现实,即使短暂也会刻骨铭心,而这份爱,才是真正点亮我们生命的东西。
第一次,我笑得既勇敢,又轻松。
我与烟的纠结(非喜勿入)
Friday, May 9th, 2008
吸烟的时间今天想起来觉得超久了。
高三保送的时候,每天都在麦当劳打夜班,
不知疲倦并且毫无目的地生活着。
大概只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要去广州上大学,
其余一切不知,现在想想,那时候碰上烟草这东西也许和我当时的漫无目的有关。
而写这篇文章,大概也是由于我现在和那时差不多,
除了等待,什么都做不了。
红南京,
至于为什么第一口烟是红南京,这几乎是不用解释的。
如果你在南京当上烟民,至少如果朋友中有烟民的,
肯定不会不知道红南京。
一个让南京人合理自豪的享用尚且质量上乘的烟草,
并且南京卷烟场还能合理圈钱的厂牌。
第一口的感觉真的没觉得有多爽口(至少和后来给我的感觉比起来是这样)。
总之一句话,第一口烟是红南京,这样的起点算是很普通的。
关于红南京的回忆实在是太多了,
夜里两三点钟下班在路边一边吃夜宵一边赞美残酷青春的日子。
从马台街吃到三元巷,看人唱歌看人卖笑看人骑着摩托车活闹鬼。
后来上了大学,还有另外一个特色,
大家从家里刚回广州的一段时间里,
桌上放得可能是红南京,再过段时间,就变成其他的什么烟了。
老鸨总在中大东门外的小店买,我很不情愿走那么远。
想到明智在哪年冬天煞有介事地和我说:
“其实红南京的烟草质量下降了。”
虽然没有具体的证据,但是总之挺有趣。
快去广州那会儿,
麦当劳的经理,那时玩的挺好的一朋友,神神秘秘地把我拉到旁边,
小声说:“上学之后,能少抽就别抽了”
我说好。
白色硬壳万宝路,
这个绝对是中山大学的特色。
在珠海那会儿,这烟卖的极好,榕园的超市一不小心就卖完了。
我总是奇怪他们卖白万的价格比七十一便宜了将近一倍。
第一次想了很久,终于还是买了,
仔细看看包装,发现上面多了一行小字,
大概是看不懂的越南语,旁边英文的翻译是“只供应国内市场”。
我思量肯定是走私的货,并且当时对烟草的鉴赏能力也不是特别强,
只要味道不是特别呛人,也就不再在乎其他什么东西了,
估计是被骗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话说一年前刚到广州的时候,
发现超市卖的白万味道特别象枯树叶,
最可恨的,烟叶的残渣喉咙都很难消化。
从此觉得珠海的走私货可能渠道还比广州的真些。
另外关于白万的事情也许就是英文了。
大一大二总要考英文的卷子,但是德语老师又不能放过我,
刚学着适应语言系统的时候实在是太不习惯了。
有时候两门考试又离得很近,逼着你一起看,
没办法,烟叶就当催化剂用了。
看一门书,点一根烟,睡一觉,再看另一门。
想来想去还是在图书馆做了很多次违法的事情…
另外,好象一个关系很好的外国老师也好这口。
不过听说外国人很多都只好红白万。
中南海
关于具体几毫克的我就不说了,人各有志。
反正我是不在乎被一个远在北京的女人说成民工的。
记得那会儿此女和我通电话:“我们这儿民工都抽这个”
也许是错觉,我总是觉得10毫克的比5毫克的好入口。
而5毫克不但味道淡得吓人,而且有一些酸甜味。
可能我有先入为主的观念,慢慢接受了10毫克的剂量。
有些不能让我接受的是它丫的竟然每包烟壳子上印给希望工程捐钱的广告。
反正税肯定也抽了,明显形象工程到一定地步了。
当然,和泰国同学们的做法比起来这已经不算什么了。
外教F语:泰国烟盒上都印着发黑的肺部特写~!@¥@%
一开始尝试中南海的时间应该是在珠海校区的最后一段时间,
原因可能是白万卖完了…
但是我惊喜的发现,中南海的味道和珠海校区微微有点咸的海风简直是绝配。
至少于我来说,让我高兴的指数类似牛排配橙汁了。
另外和中南海关系比较密切的事情就是打工了。
工作地点是宿舍,工作内容是翻译。
工作性质是枯燥,工作特点是耗时。
一开始觉得那叫一个难,硬憋两天才能弄一小点。
后来中邪了一般,慢慢发展到点根烟一边睡觉一边弄,
睡醒竟然全部都翻完了,具体怎么实现的我也不清楚。
中南海在广外:
大一:我去找BGer和胖子,发现他们桌上放着红南京
大二:我去找BGer和胖子,发现他们桌上放着芙蓉王
大三:我去找BGer和胖子打麻将,他们在小卖部每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包中南海问我要不要…
大卫杜夫:
具体喜欢上这款烟的原因我不知道,但是肯定和他产地是德国无关。
第一次见着的时候是在南京苏果,价格似乎是17块5。
分三种颜色(也许我只见过三种),
除了黑色的,其余两种的味道都极好。
过年的时候和我爸讨论但从质地上来说哪种烟做的比较精致。
他随手从口袋里拿出一包苏烟,没说其他的。
我叹叹气,帮我爸泡茶,嘴里含糊地说,
“想法不同,谈不通。”
虽然味道是很好,但是却很难买,当然,南京的苏果肯定是有的。
但是我又不在南京上大学…
宋十三同学和我是大卫杜夫的同好,
于是乎,我每次去广外总要去十三同学的宿舍式招待所里待很久。
澳门有免税的大卫杜夫卖,比广州的七十一便宜不少。
一条七十五块的样子,如果有朋友去澳门的话总是托人稍点。
一些附带而言的废话,南京下大雪的时候什么烟的味道都会变的很好,
有人帮总结吸烟最好的两个条件,一,高处,二,干净的空气。
下雪天的时候就着烟味,没吸一口气都觉得很甜。
一些干净一些潮湿一些纤细,大概就这些形容词了。
那天我雪天在珠江路走的时候,晚上八点的时候周围昏暗的黄色笼罩在接上。
那个时候,我觉得大卫杜夫classic的味道象棉花糖一样幸福。
由于篇幅的原因,其他的东西就不写了,
觉得写了也挺久了。而且觉得这篇东西估计很少有人会有共鸣。
因为人的口味是会变的,很大程度上来说,拿这说事是不好的。
见过今天大前门,明天软中华的。
见过今天抽秦淮,明天苏烟的。
最后大概统计一下周围同好们的品味(仅限广州):
红南京、中南海、硬白万、软红万、芙蓉王、大卫杜夫、七星、七匹狼、五叶神、小熊猫、茶花。
仔细想想,也不太多。
最后有些人问过我具体吸烟的原因,
我想到了涅槃的一首歌:Smells like teen spirit。
在心里立个牌坊
Saturday, May 3rd, 2008
许久不写中文,发现提笔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论文由于中德的语言差异,到现在还不知道应该在论文上填写那种语言。
宿舍里总是乱糟糟的,今天发现手举“hope”字样气球的的小人倒在桌面上。
忙碌了一个早晨,论文终于装订成册了。
我原本没有想到装订的问题也会如此烦扰我。
心情总是很失落,没有心情吃饭睡觉写字玩乐听音乐看书画画和人聊天。
第一次自发地觉得自己是幽灵人口周围一个人都没有。
前天雨天的时候打着伞看了一下北门的牌坊,
觉得哪天画完那里,我的大学生活也结束了。
带着一颗空荡荡的心来广州,再带着一颗空荡荡的心离去。
今日的附录:
蓝宝石影像沙龙今天有真人演出的木偶剧《我我你你一个浪漫爱情故事》。演员丰富的肢体语言和木偶的具象,将男女主人公分分离离的爱情故事勾勒出来。夸张的舞蹈,煽情的诗歌,让整个剧目显得极有张力。音乐很棒,但是有事情急着走没有购买他们的原声碟,想来就这么错过了,记一下人名吧。海潮和美姬·蓝·奥海娜。每天都能遇到不同人的日子真好,至少每天都有无限的可能性。
裘瑞之匕首
Tuesday, April 22nd, 2008“每个人都要有一把裘瑞之匕首,
迷茫的时候双手举起来对自己砍两下,
效果不是让自己清醒,
而是能让这种迷茫成为习惯。”
—《卡尔本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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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每天刚起来的时候都头晕眼花,
总觉得夜里有闹钟清理我的梦境。
浸雨数日之后的广州,
天空一反常态的洁净,
站在走廊的阳台等天上路过的飞机,
一边发呆一边觉得这是广州最好的日子。
天空的颜色接近丝绸的白色,
一个一直很容易让我发呆的颜色。
对白色总有一种神秘的痴迷,
躺在床上时会对着天花板发呆,
中学在明故宫躺着的时候会对着天空发呆,
喝醉的时候会倒在厕所狭小的空间里,
另一面对着惨白的水泥墙。
象等待多戈一样等待着飞机掠过天空。
心想贝特克起笔之前一定在什么地方对着天空发呆来着。
又一次对欧美奇幻产生了不可抑制的狂热,
骑士巫师和龙的传说,
崔斯特满头银发蜷在隐身衣里的样子,
布鲁诺手按着铁锤坐在王座上的神态。
被遗忘的国度就好像镜中的世界,
手摸着镜缘就感受到封印的魔力。
飞一般的速度又看了一遍《黑暗精灵三部曲》,《血脉》,《碎魔晶》,《冰风谷》。
黄钟大吕一般,可歌可泣。
又和一些人错过了,
薏苡来广州,于是下了很大的雨。
她说:“我下次来你要请我两顿饭了。”
我回答说好。
我似乎很乐意答应别人的要求,
很软弱的人生态度。
一直如此。
接着重头继续写,
有人曾经说,我最重要的品质是能就坚定地做我决定的事情,
任何时候都那么有主张。
现在看来,我似乎离我这个品质越来越远。
除了不找工作不面试,我似乎对什么都不坚定了。
很囶地对着外教,特别是她在批我论文的时候,
很虔诚地看着教务处老师,当他给我发证书的时候,
我预计当有人给我戴学士帽时,
我也会很阳痿地和他握手,
穿着这辈子都不会习惯的白衬衫、学士服。
每天想做的第一件事情是给自己大脑加石皮。
至少有人聒噪的时候提供些许保护。
前几天和人去天河城,
买了半天才发现只购得千多的衣服。
售货员美眉的话声很清脆:“请问您需要什么?”
当时脑中的话:“我想你滚。”
变形到嘴边已经成了:“谢谢,我自己看看吧”
无意识的转变,习惯成自然。
“爱别人,骗别人,让自己更漂亮些,
因为明天我们就死了。”
爱尔兰作家乔伊斯的话真实到残忍。
但是我却实在没办法象《尤利西斯》那样碎碎念。
往前看发现日历的圈圈叉叉上排得不算拥挤。
但是每次圈圈叉叉却代表两三天的全神贯注。
比如这个“修改论文”,两三天工夫的准备是少不了的。
比如这个“和法语老师见面”,背单词背变位看语法最后还是得被骂。
比如这个“和德国学校联系”,写信和等信加上繁杂事无数。
当现实和过去变得模糊,
未来的时刻表又好像桀骜不驯的野马一般难于驾驭。
每一小段闲暇的空虚却更让自己陷入无尽的哀伤。
双手掐住自己的脖子时间也还是继续流逝。
面红耳赤地想让自己获取更多,却发现得到意味着丢失。
在封闭的小房间里思考并不比阳光下的睡眠更有价值。
时间好象一把长剑将你从头到脚劈成两截。
头皮麻木着发抖也似乎证实这故事的真实。
千金难买的咒语,时间停止,又是纯粹的幻想。
大四下的生活就象黑白的默片,片名是
《迷惑天堂》
到故事的最后,裘瑞之匕首砍了我,
然后用星爷的口吻说:“其实,我是一把双手剑。”
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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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瑞之匕首(双手巨剑+3)
裘瑞是一个强大的霜巨人,和他的族人一起住在世界之脊。当他被一群冒险者杀死时,他的魔法匕首失踪了。最后那把匕首出现在库达哈那里重新被铸造,使它可以被当做双手巨剑使用。
战斗能力:
每次命中都有25%的机会使一名敌人迷惑达三轮(对法术进行豁免检定,可消除效果)
零级命中值:获得 +3 改善
伤害力:1D10 + 3,+1 寒冷伤害
伤害类型:挥砍
重量:10
使用速度:7
武器特长类别:双手巨剑
种类:双手持用
条件:力量13
无法使用的职业:
德鲁伊,牧师,法师,盗贼
入手地点:铜冠酒店隐藏商人
心情短句
Sunday, March 30th, 2008乱逛的时候发现了一些很好玩的图片。
所以,能笑的时候绝对不要哭。:)
我只是想安安静静地写字
Friday, November 23rd, 2007人在大四环境就变得很糟糕,讨论如何找到好工作,如何去面试,如何申请学校。
很多人终日生活在患得患失之中。
买的书多了,看的时间确少了。
有习惯每有一笔收入进帐,都买一本书。
最近五六本书,买了《伦理学》《中国人德行》
(第二本以前看的时候一直都想买,却一直没在书店里找到),
还有上个星期买的几本美国五六十年代的书。
但是时间的困窘问题一直萦绕在身边挥之不去。
早晨如果起床起得晚了,一个早晨一下子就消失了。
下午如果有预约,那整个上午都会精神涣散。
真希望有那种可以把等待的时间存储下来的工具,
也希望人生也有传说中的打包机,只要选中文件,压缩,打包,简简单单,就好。
那么地喜欢书籍,每天剩下的时间却只是断断续续地数个半小时。
当读者发现,自己每一次打开书页时,只能眼睛扫过数个页脚的时候,再热爱阅读的人也会觉得沮丧。
想来我最近几天的心情不稳定可能也源于此。
希望可以有几天时间真正安安静静的看书,不用理会周围人在说什么,在做什么。
康德这样的学者做到了,可能对其他人来说,有点可望而不可及。
学的语言多了,会写的字少了。
每天起床之后要看德语的新闻联播,是为了不让自己忘掉学过的东西。
然后开始整个上午读写法语书,为了通过下个星期的期中考。
linux用的是英语的local,因为中文的支持有点差,上网查howto和在论坛提问的时候也只能用英文。
常常在想,是不是学的语言越多,自己对一门语言的掌握能力就越低呢。
从留德审核部面试讲座回来的路上,和外教聊天的时候,问道今后打算去哪里读书,读什么。
我和她说我很想去非洲,因为我觉得全世界的前途都在那个大陆了。
去那里做报道,写政治评论什么的。
在我试图用德语说出这些句子的时候。
前途…或者说,“未来”这个词的德语,我忘了。
非常窘迫之下…用法语问,她迷茫了一段时间之后,知道我说的是什么。
觉得有点尴尬,可能你一直努力的时候,却影响到你所已经拥有的。
生活在未来的人有点痛苦,比如我,每天上语言课的时候就要不停地用力按自己的太阳穴。
认识的人多了,朋友却少了。
大学里让你朋友的圈子复杂复杂再复杂了一下。
当你摸着头整理长串的qq列表,手机通讯录,邮箱链接的时候,
是不是对其中的名字只有一点点似曾相识的味道。
有一个问题是,你认为你一生中最好的朋友有几个。
这里是说对方也会百分之一百把你当成他的朋友。
问题很宽泛,因为一生的时间很长,你现在身边的朋友也只是你生命这个阶段中的相识而已。
而那个问题的答案是:5-7。
一个社交能力非常强的人,一生中真正能以朋友互称的人,也最多只有七个而已。
确实也是如此,无论今后遇到多少人,
真正和你熟识的,可以和你交流的,让你赏识的人,想必还只是那么一些人吧。
想到了自己之前在blog上摘抄过的那段话:
威廉写信给维特:“朋友,为什么不给我写信了呢?”
维特:“我最近过得很好,所以就没有给你写信…”——《少年维特之烦恼》。
生命的核心是“烦”,海德格尔这么说,而生命中珍贵的宝藏,是和你一起“烦”的朋友。
个性更多了,自我却少了。
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西方的谚语是这么说的。
那其实人自己也是一本哈姆雷特,是你自己每天呆在身边的一本袖珍的书。
你怎么看你自己这本书,然后试图用自己的方式去诠释它,所表现出来的评论,那就是你的个性了。
诚然,我们有波普艺术,有欧普艺术,有换妻俱乐部,有集体自杀团体,
有暴动的大学青年,有无业的都市游民,这些只能说是一个类别。
就好像一个标签,每个人找一个给自己标上,然后就这么走在路上,找更多和自己标签一样的人。
与其说这表现的是个性,不若说它说明的只是枯燥的共性。
我们认识的知识是片面的。
一个人欣赏什么,贬驳什么,往往受两方面的影响,一个是历史学家,一个是文艺评论家。
他们对每个人对美的欣赏的影响是最为深刻的。
而不得不指出的是,历史学家会忽视艺术形式的变化,他们无法揭示艺术家不自觉的信念。
而文艺评论家关注的是各种形式,似乎这一切形式与其本身无关,
而只牵涉到纷纭繁杂的艺术品,而且越多越好。
于是他们疯狂的贴标签,让所有的人也相信,
只有这样以标签地方式去理解每一件艺术品那才是真实。
但其实,那些用最天真的话说着:“我只是很喜欢这个。”的人,才最幸福。
最少,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符号去死。
dagga